阳谷招商优惠政策
| 招商引资政策 |2011-10-17
(一)实行首问负责制,由初次接待外商的单位或个人全程负责,协调外商投资的各项事项,提高外商在我县的办事效率。相关单位实行服务承诺制和按时办结制,对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现象,由县纪委、监察局负责严厉查处。
(二)重大项目实行专项跟踪服务制。对我县影响较大的投资项目,县委、县政府成立专门班子对项目的建设、生产等过程实行全程跟踪服务。
(三)依法维护外商权益。由县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干扰企业正常生产、生活秩序的各类违法案件和侵犯外商合法权益的案件,做到“有诉必理、有理必果、快查快结”。
(四)外来投资者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。
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原有政策与本政策不符的,以本政策为准。